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汤婷 记者 张发平)3月10日上午,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及几名听证员早早来到了胡某某家中。一切就绪后,一场在“家门口”举办的听证会正式开始,这也是马鞍山市首例上门听证。
据悉,原告胡某某向被告马鞍山市玉龙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受害,然而法院判决后,对方未予赔偿且执行无果。2021年3月2日,胡某某因生活困难向花山区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检察官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救助申请人胡某某因侵权行为导致肢体二级残疾,经安徽省江东司法所鉴定系伤残九级,今年还要动一次手术。胡某某、妻子均患有疾病,长年吃药,女儿正在上大学,学费系贷款维持,家庭无力支付,一家人生活困难。
针对这一特殊情况,花山区检察院决定就胡某某司法救助案举办一次公开听证会,考虑到胡某某受伤行动不便,便把听证会设在了胡某某家中,并邀请马鞍市慈善协会副秘书长、民事执行案件承办人及申请人所在的社区网格员担任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活动。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陈述了申请事由,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审查查明的事实以及拟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后,听证员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询问,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检察院的司法救助合法合理合情,有利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此次听证会采用“上门听证”模式,主动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增强司法救助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用实际行动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同时在审查过程中,注重对救助申请人耐心释法说理,主动帮扶济困、化解矛盾,充分体现国家司法救助的检察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