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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涉疫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情况通报

2022-04-06 18:32:54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赵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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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赵永莉 特约记者吴传贤) 4月6日下午,淮南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流调组、社区管控组、平安防控组副组长王壮就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涉疫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据介绍,淮南疫情防控期间涉疫警情、舆情及打击处理情况:3月26日12时至4月6日12时,累计接报涉疫纠纷、救助类警情484起;处置涉疫网络舆情138条,法制教育宣传117人。共办理涉疫刑事案件2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涉疫治安案件16起,行政处罚18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执法保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今年1月,淮南市公开发布《20类常见违反疫情防控紧急、应急处置措施行为及法律后果》通告,引导全民自觉守法、支持防疫,得到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成效。但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现就全市典型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未按规定报备、采取隔离措施行为。3月26日,寿县某卫生院员工李某龙到凤台县李冲乡,期间有停留,回寿县后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未向社区报告,未采取居家隔离措施。4月4日,李某龙被确诊为新冠阳性感染者。4月5日,李某龙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寿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隐瞒行程、逃避检查行为。3月27日,潘集居民肖某安从省外返回田家庵,故意隐瞒行程、谎报姓名,同时关闭手机逃避检查。田家庵公安分局接到区卫健部门通报后,第一时间查找到肖某安,并配合卫健部门将其送至集中隔离点。肖某安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决定,田家庵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肖某安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行为。4月2日,市公安局网上巡查发现田家庵区网民胡某东发布贩卖车辆通行证信息后,立即核查,胡某东系该市某企业工人,持有一张本企业的车辆通行证,本人为炫耀在自媒体上发布,未发现其有制作、贩卖车辆通行证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删帖。

当前,淮南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淮南市公安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歼灭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政府防控,凝心聚力,共渡难关,早日实现全市疫情“动态清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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