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岳敬平 岳松波 赵永莉)3月15日,淮南市凤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交警查获一位曾因两次酒驾被处理,不知悔改仍驾驶车辆的男子马某。
当日下午16时许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赵乐旗带领明珠路警务站辅警朱传雨,盛绍伟,岳亚军在南湖大道设卡盘查过往车辆,此时一辆大众牌越野车看见执勤交警后走走停停,见此状况后,辅警朱传雨等上前拦停该车,要求驾驶员出示有效证件,此时这名男子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在询问中朱传雨发现该驾驶员一说话就有股酒味,涉嫌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对这名男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们将这名男子带到中队进行调查,经核查身份时发现该男子马某竟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分别在2014年和2019年曾2次酒驾被凤台公安交警查获处理过,这一次是第三次饮酒驾车被查获了。据驾驶员马某称当天中午在家喝了一点酒,由于要出门办事想着这个时间了估计也没有查酒驾的了,于是驾车出门办事被查获。
明明知道酒驾会被严惩,醉驾更是要入刑,可这位男子却屡教不改,一而再再而三的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不顾。于是,民警依法对马某三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拘留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示: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交通安全法规,时刻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