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杨雪 金奇猷 赵永莉)“您好,是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吗,我看到王某的车辆了,现在车辆在滁州市凤阳县!”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响起,电话中,申请执行人范某焦急的表示,希望法院工作人员能尽快扣押被执行人王某车辆。
据悉,申请执行人范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合伙做做芡实生意产生纠纷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范某人民币11.3万元。因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一辆大众越野车及时进行保全。但王某本人不驾驶该车辆,故意将车辆隐匿于城中村中,执行法官积极与交警部门联系,通过与交警部门的联动,调取路面监控信息等手段,两次赴凤阳县还是未能成功扣押该车辆。
在接到范某电话后,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干警赶赴凤阳县,现场确认该车为涉案车辆,但车辆驾驶员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称被执行人王某欠他钱并把该车辆抵押给他了。执行干警向驾驶员释法析理,并当场与被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告知其隐匿车辆行为的性质,耐心的对其进行教育疏导,最终被执行人王某及车辆驾驶员积极配合,执行干警得以顺利将该车辆扣押至田家庵区法院。接下来,田家庵区法院将对车辆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