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徐洁 魏小雨 王芳 高升 赵永莉) 8月8日是周日,法定休息的时间,但是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洛河法庭的岳法官却放弃休息,主动组织当事人到庭调解,经过一下午的辩法析理,被告山西某安装公司负责人王某当场支付原告曹某首期材料款5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曹某撤诉。
6月15日,原告曹某向被告山西某安装公司的工地供应黄沙石子,但是被告只向其支付了部分款项,拖欠材料费一直没有支付,共计161850元。曹某多次催索无果,诉至法院,请求大通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山西某安装公司支付拖欠材料款16185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承办法官岳法官首先梳理案件思路,分别约谈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山西某安装公司的负责人王某有调解意向,希望能够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原告曹某对其缺乏信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几次约谈双方到法庭当面协调都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
后岳法官又分别多次联系原、被告积极沟通,强调双方曾经有过合作,为着以后还能友好相见、继续合作,就案论案,不伤和气。最终原、被告同意到法庭面谈协商,但是却因工作无法在工作日到法庭进行调解,为了协调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岳法官及法庭调解员放弃休息,于周日下午到法庭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山西某安装公司当场支付原告曹某材料款50000元并约定了剩余材料款的还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