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姚丽 魏小雨 王芳 高升 赵永莉)8月9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了1.8万元案件款。
2019年8月,李某驾驶自行车和周某驾驶的无号牌丰收牌电动三轮车(经鉴定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与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法院判决周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合计4.49万元。
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周某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全面查控。经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一般,尚有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确无能力承担赔偿款,但愿意尽最大能力履行义务,请求法院帮忙调解。鉴于此,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情况,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详细说明情况,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和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让双方通过交谈消除矛盾。
最终,经过穆法官的释法明理,申请执行人李某决定作出让步,愿意放弃赔偿款的大部分数额,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周某向申请执行人李某一次性支付1.8万元赔偿款,余款申请执行人李某自愿放弃。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仅历时10天就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