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至6月6日,《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条例(草案)》共9章46条,内容涵盖创新平台、成果转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据悉,合肥市将全力推进四大创新平台建设,并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在职或者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创新人才带知识产权、项目、团队创业。
全力推进合肥市“四大创新平台”建设
《条例(草案)》明确,合肥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推动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产业创新转化平台等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支持滨湖科学城建设量子中心、科大硅谷、大科学装置集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和国际科学交流展示区。
同时,全力推进合肥市四大创新平台建设。做好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建设大科学装置集中区,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协同化发展,支持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产业创新转化平台组建运行,推动解决重大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及高峰学科,支持科研院所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所,加强重大科学问题研究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优势创新资源合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建设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科技市场
在成果转化方面,合肥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针对制约本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与基础软件等领域的短板,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攻关。涉及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科技专项,可以通过定向委托等方式,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各类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服务;支持综合性和专业性中试基地建设,为科技成果实现工业化、商品化、规模化提供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
此外,合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依托安徽创新馆建设安徽科技大市场,完善安徽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功能,形成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的科技市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个人进入安徽科技大市场,发布成果和需求信息,促进科技成果就地交易。
鼓励科技人员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
为强化人才支撑,《条例(草案)》提出完善人才引进制度,编制重点单位人才需求目录,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发现和引进机制,吸引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向本市集聚。
同时,建立外籍人才专项引进机制,实施更为便捷的外籍人才签证制度和外籍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加强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依法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服务,并依法给予国民待遇。
此外,鼓励科技创新人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合理流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置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人员兼职。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在职或者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创新人才带知识产权、项目、团队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建立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创新贡献的价值导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相关的薪酬激励机制。
提醒:
现在起至2021年6月6日之前,您可以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市司法局(立法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fsfjlfc@163.com。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