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邮储银行黟县支行开展抵制拒收现金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该行积极准备,客户参与度高,获得民众特别是中老年客户的一致好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活动中,邮储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单页,向支行周边民众及来网点办理业务客户特别是老年客户讲解人民币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认识到拒收人民币属违法行为,任何人如果遭遇拒收的情况,都可向人民币的主管机构,即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投诉。
本次宣传进一步维护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鼓励民众在享受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保留传统的、有效的金融交易渠道和服务方式,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万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