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正所谓“在商言商”,无论哪一个行业都有“同行是冤家”的说法,作为同行,业务、市场基本相同,但却有各自的利益,在残酷的竞争面前,各方擦枪走火也在所难免的。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
因韩某经营的婚纱店与陶某经营婚纱店在业务和潜在客户上具有高度重合性,为了争取客源,韩某截取了陶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拍摄照片,并在自身朋友圈以公开的方式对该组照片进行诋毁性评价,认为陶某经营的婚纱是仿版,其恶意中伤的行为使得陶某婚纱店的部分客户退单。陶某发现后认为韩某的行为损害其公司名誉,遂起诉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要求韩某停止侵害,在朋友圈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淮南日报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经过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韩某自愿于签订调解协议之时在自己的朋友圈内发布一则解释声明,该声明内容至少保持五日。
法官提醒,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朋友圈看似是一个私人空间,但由于其具有熟人社会的属性,发布不当言论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最“精准”。我们每个人在享受技术红利带来的便利的同时要遵守法律,谨言慎行,企业之间要公平竞争,切勿恶意中伤。
杨雪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