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 10月10日,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单位安徽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作相对不起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肥西县公安局案件承办人参加公开听证会。
肥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梦微主持听证会。该院案件承办人介绍案情:犯罪嫌疑单位安徽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为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董某某通过路边小广告,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从连云港一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4份,金额合计人民币38万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万余元,价税合计人民币40万元。其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并补缴了税款。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对该案审查中,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该企业涉案的背景、存在困境和目前发展情况;就本案涉罪如何处理问题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对犯罪嫌疑单位和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并拟对企业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
与会代表委员、律师以及县公安局案件承办人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看法,均表达同意肥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处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确之举,有利于挽救企业,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行。与会人员对检察机关心系民企发展、正确运用法律服务保障民企发展的积极主动作为给予了肯定和赞许。 (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