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今后,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最高可以获得360元、480元的门诊药品费用。11月8日,《合肥市蜀山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参保居民“两病”患者年内可享受门诊用药医保待遇。
据介绍,参加蜀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感与控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已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的城乡参保居民,继续执行门诊特殊病政策,不再纳入保障范围。
合肥市蜀山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重点是解决普通门诊“两病”用药问题,“两病”门诊不设起付线,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支付,最高60%,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
“符合条件的患者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这样可以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又能避免重复开药,防止药品浪费和基金损失。”上述负责人透露,参保患者发生的“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与医疗机构实行实时结算,患者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药品费用。
记者在方案中看到,“两病”患者门诊统筹的协议医疗机构,是指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用药保障范围为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和降血糖药品,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据悉,即日起,辖区内参保居民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治医师开具的治疗方案及处方,在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确保城乡参保居民“两病”患者年内享受门诊用药医保待遇。而长期在外务工、异地居住的“两病”患者,应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管理,可持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发票,回合肥市医保中心按照规定报销。
瑞宏 钱辰 亚萍 曼青 记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