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庭进校园 法制宣传助成长
6月13日上午,宁国市法院将刑事法庭搬进了校园,在安徽材料工程学校报告厅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盗窃一案,这是该院连续第三年举办此项活动。宁国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艳琴,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党委书记魏先龙以及副校长朱本明等在场观摩庭审,另外受邀参加活动的还有300余名在校师生及家长代表。
上午9时许,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全场肃静,随着法槌的一声落下,庭审开始。本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王某是90后,在2018年3月上旬,多次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窃取他人车内财物,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32468元。
庭审从法庭调查开始,经过了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各个环节,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旁听人员在现场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守法的重要。休庭五分钟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为在场的全体师生及家长代表开展了以“构建亲职教育平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专题法制讲座,介绍了宁国市法院倾情打造的亲职教育平台,致力于打造学校、家庭、社会、司法于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模式。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数量上升,年龄趋向低龄化的问题,主审法官结合庭审的真实案例,为学生们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剖析了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动机、犯罪原因和犯罪特点。同时告诫学生要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勿因一时歪念误入犯罪歧途,给家人和社会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宁国市法院开展刑事法庭进校园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用真实的案例,以更直观的方式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多年来,宁国市法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探索搭建“五位一体”工作平台,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与司法保护于一体的立体化网络,挽救了一大批未成年犯,较好地营造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黄优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