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震慑“老赖” 父母忙交执行款
今年4月以来,广德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省高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决策部署,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2018年6月13日,该院针对一起诉讼中转移车辆规避执行案件,及时快速收集固定证据,准备依法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被执行人父母却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要求缴清执行款,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兑现。
2016年7月18日,被执行人贾某某与申请人张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广德法院,贾某某被法院判决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48251元,但其却以各种理由逃避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期间,广德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前往车管所调查核实,发现贾某某名下曾拥有过车辆一部,但目前已被转移。根据多方走访调查,执行法官认为事有蹊跷,于是便将调查视线转移至其车辆变动情况。果不其然,经调取贾某某车辆变更记录,发现其于2016年6月15日向他人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出该车,而车辆转移登记时间不偏不巧,刚好在其与张某的诉讼期间。这样一来,贾某某以买卖车辆为名,从而达到逃避执行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
就在广德法院执行法官准备收集证据,认定贾某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准备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时,贾某某的父母却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要求还款,使本案得以执结。
执行法官提醒,转移财产方式规避执行的行为不仅不能达到规避执行的目的,还因此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要动“歪心思”,否则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胡庆薇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