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发布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强化药事管理
日前,濉溪县卫计委发布《濉溪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药品监控目录(2018年)》,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费用,共有 20个药品被列入重点监控范围。
目录列举了复方丹参滴丸、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等药品。目录内药品采购、使用预警信息将在各单位院务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告栏等媒介进行公示。在制定采购计划、医生处方审核时,公布的重点药品也将被从严管控,防止滥用。
据了解,按照省市卫计委要求,从2018起,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不再以省为单位统一制订。基层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由县区卫计委统一制订。对某种疾病非治疗必需、临床疗效证据不充分、未获得权威疾病诊疗指南推荐或未纳入临床路径表单、不具备药物经济学优势,且用量大或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将纳入监测范围。比如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高、无特殊原因使用率快速增长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等。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孙东海 邬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