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2018年8月6日,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别程序案件,申请人张某甲宣告其女儿被申请人张某乙为失踪人,案件在公告后依法作出了张某乙为失踪人的判决。
本案中,申请人张某甲与被申请人张某乙为父女关系,张某甲于1983年因犯罪被判入狱,服刑期间张某乙与其母亲吴某(已离婚)于1988年离家外出,与张某甲失去联系。张某甲于1990年出狱,多年来四处寻找张某乙,至今张某乙仍杳无音信,下落不明已满2年。
法院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2018年5月2日在安徽日报发出寻找张某乙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间为三个月,现已届满,张某乙仍然下落不明。因此,依照法院民法总则规定,判决宣告张某乙为失踪人;指定张某甲为失踪人张某乙的财产代管人。
顾正明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