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 “要不是我父亲生病急需用钱,我们也不想这么麻烦,与房屋开发商解除合同,把买的商品房再退回去,要知道,我们买这套房屋也不容易,办贷款按揭,我们俩仅仅靠在外打工维持生活,这套房屋的银行贷款才刚还完,可是……”。这是原告小周和小张夫妻俩到法庭的一番陈述。
事情还得从2014年5月21日说起,本案原告小周和小张夫妻俩与被告“正阳”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小周和小张夫妻俩购买了被告“正阳”公司在寿县正阳关镇开发的“正阳家园”小区商住房一套,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共计323670元,原告小周和小张支付了首付款163670元,并办理了按揭贷款160000元,之后贷款也全部还清。就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种中,因原告小周的父亲生病,急需用钱,而原告夫妻二人仅仅依靠在外打工为生,经济条件一般,无法支付父亲高额的医疗费,无奈,才想到和被告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即小周和小张退回商品房,“正阳”公司退回全部购房款共计323670元。
2018年9月17日,淮南市寿县法院正阳法庭受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正阳”公司因受原告夫妻俩的孝心所感动,才愿意在不追究原告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无条件办理了退房手续,而原告小周和小张夫妻俩也被“正阳”公司也这种举动而感激,主动承担本案诉讼费,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成功,双方在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后,即主动相互配合并自行履行办理了解除房屋预售合同所附随的退房、退款等相关手续。
张红 记者 吴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