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http://www.ahcaijing.com)讯 今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规定五保供养对象每户每月免费用电基数为10度电,每户每月兑现标准为5.65元。
2018年6月,灵璧县民政局及时下拨第二季度电费补助款,涉及五保供养对象6211人,补助金额105276.45元。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4838人,电费补助款82004.1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373人,电费补助款23272.35元。分散供养对象的返还电费金额,由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系统及时打卡到人,集中供养对象的返还电费金额由县财政局按各乡镇敬老院人员名单,统一拨给乡镇财政所五保供养专户,由敬老院统一管理使用。
现第二季度五保供养对象免费用电基数款已发放到位,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 记者 祁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