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官方网站
全国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
www.ahcaijing.com
您的位置: 首页 > 地市 > 宣城 > 正文

非法收受11万余元 公司高管收取“业务提成”被判刑

2026-06-12 08:52:11 来源:市场星报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冯晶蕊 李雯 曹开发)谈及受贿行贿,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公务员”“事业编”等国家工作人员才可能触及,殊不知公司、企业员工等非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回扣”“好处费”等,也将受到法律处罚。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10月,被告人康某被江苏某汽车公司委派到子公司宣城市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底,康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合作商某广告公司对公账户走账方式,收受两家合作单位给予的“业务宣传费”共计117907元,归个人所有。期间,在被总公司发现后,康某退出10000元至宣城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账户。案发后,被告人康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出违法所得10785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结合被告人康某具有的自首、退出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对被告人康某适用缓刑没有再犯危险,且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热线电话:0551-62620110
举报电话:0551-64376913
举报邮箱:3598612204@qq.com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