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近日,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的部分住户很是烦恼,他们不认可物业的服务,没有缴纳物业费,却遇到了高温之夜突然没电。报警后,也未能及时协调好。业主认为是校方和物业私自断电,而校方工作人员却称,对于没交物业费的业主的电路他们已经不再负责。

学校招物业入驻 业主认为没有沟通协商“难接受”
2026年8月21日,合肥市民梁先生在网络发布短视频称,自家遭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私自“违法断电”,导致老人孩子无法休息。
记者与梁先生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他的住宅就在安徽绿海商务学院内,之前学校一直收卫生费,一年300多块钱,该栋楼真正的住户也就三十多户,其中有十几户还是学校人员。去年学校招物业公司进入,一纸通知贴在墙上,物业费一年900多块钱,梁先生认为,作为从2014年就搬进去的老住户,一直和睦相处,该交的费用都交了,学校招物业公司管理既没有和业主们沟通也没有协商,就是以下命令的形式,这种做法令人难以接受。之后物业发微信催收物业费,梁先生没有理会物业。
夏夜断电老人孩子难入眠 业主称“校方说明天再说”
8月20日晚10时许,梁先生回家发现没电,开始以为电费欠费,扫码缴费后发现还是没电,询问周边住户才知道,隔壁住户因为没交物业费被断电了,到派出所协商无果。
梁先生无奈也报了警,折腾到深夜,老人孩子都无法休息,梁先生在网上发布视频。
梁先生称,民警也说了,经常有这种事情,当晚民警给学校领导打了很多个电话,多次未能接通,但其中有一次接通听到是警察,立马就挂掉了。“我给相关负责人打电话反映此事,负责人说等明天吧。那么热的天气,家里4岁不到的孩子,60多岁的老人,高温天气,怎么等明天?”
校方看到视频后,与梁先生取得联系,说是搞错了,希望其删除视频,梁先生表示,校方要第一时间把电供上,这是违法行为;冰箱里的东西全坏了,要求赔偿。
记者追问:“到底是学校安排断的电,还是电路有问题?”
梁先生:“隔壁邻居的电被断了三次,民警说协调没协调好最后还是没有送电,从这个角度来看,怎么可能是电路问题?”
校方称供电线路未交费业主自己处置
8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就在记者表明采访意图时,辖区派出所恰巧正在该学院处理另一起断电事件。
据记者现场了解,报案业主称自己曾要求物业打扫一下楼梯卫生,但物业方面以“商住楼不归其负责”拒绝,“卫生都不打扫,我为什么要交物业费?不交物业费物业可以起诉,但不能停电,这么热的天,一个月已经断了三次电了。《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物业不能违法停电。”
该业主表示,该商住楼1-3楼是学校的办公用房和门面,3楼之上是住宅,从校方买的。电费是交到物业的,曾经和电力公司沟通,能不能改电路,由电力公司直供,而电力公司表示要学校同意。
安徽绿海商务学院的钟姓(音)工作人员现场表示,因为有的业主没交物业费,供电线路上的问题是业主自己处理,物业公司不再负责,学校同意没交物业费的业主找电力公司处置。
派出所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记者就业主反映的情况向钟姓工作人员表明了采访意图,但其未能接受采访。
律师:以不缴纳物业费为由断电属明确违法行为
安徽康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崔建军表示,以不缴纳物业费为由实施断电,属于明确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学校都不属于法定供电主体,无论业主是否拖欠物业费,均无权采取断电方式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物业费纠纷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方可以催告业主限期缴费,协商不成,应当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能切断居民生活用电。高温天气下断电,直接侵害老人、儿童等群体基本居住生活权益。一旦违法断电行为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例如冰箱食材变质等,断电实施方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便案涉楼栋电力管线产权归属学校,学校同样不能以物业费纠纷为由随意切断住户生活用电。用电是居民基本生活权利,非供电企业,没有法定事由,不得擅自中断居民生活供电。
此外,崔律师表示,针对未经充分沟通引入物业公司的情况,说明业主的知情权、共同管理权应当得到尊重。住宅楼栋部分业主通过向学校购房取得房屋所有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利,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在未充分征求住户意见、未协商一致前提下,直接张贴通知引入物业公司、确定物业费标准,会损害业主共同管理权利。业主对物业服务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向住建部门反映等方式表达诉求,但业主也不能简单以对物业不满为由直接拒缴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约定提供保洁等物业服务,业主可以保留证据,行使抗辩权,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厘清各方责任。
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记者 赵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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