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5月14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我省历来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拥军优属的法治建设更是走在全国前列,2000年制定出台《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紧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军队改革的推进,于2010年修正、2017年修订。
近年来,国家不断健全双拥工作法律法规体系,2020年、2021年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2024年制定《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并相继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构建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与改革实践相适应的拥军优属法治框架,全面提高我省新时代双拥工作水平,我省对《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拥军优属工作目的和体制机制、强化拥军工作制度保障、细化抚恤优待相关内容、推进安置工作提质增效等方面。
在落实优抚政策方面,《条例》细化了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住房、交通、文旅、祭扫等方面的优待举措,明确了增发纾困解难优待金等兜底性帮扶措施。明确了对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义务兵和初级军士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特别照顾,规定政府对相关政策落实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义务兵和初级军士,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其医疗、住房等生活困难。
在推进安置工作提质增效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可以按照规定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法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扶持和优待。 (记者 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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