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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7月正式随水费征收

2022-06-22 09:16:02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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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周明助 胡君记者曹开发)日前,从宣城市绩溪县城管执法局获悉,该县城市居民每户每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从7月1号起正式随水费一起征收。其中,生活用水按每吨0.2元~0.25元收取,行政用水按每吨0.6元收取,经营服务用水按每吨0.8~1.5元收取,工业用水按每吨0.3元收取,特种用水按每吨0.1~0.2元收取。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环卫事业稳步发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质量,创造优美、清洁的城市环境,今年来,绩溪县城管执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调整改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绩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并业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定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绩溪县此次对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方式进行改革,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将现行征收的环卫服务费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合并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费用;二是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将现行的定额收费标准改为“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按用水量与水费同步计收。三是将现行上门征收和设点代收的收费方式,改由县税务局负责征收,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代收代缴,在收水费时一并同票收取。

据了解,绩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按用水形式分为生活用水、行政用水、经营用水、特种用水、工业生产用水5大类,并细分为居民、学校及社会福利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医院、餐饮业、一般经营户、集贸市场、足浴洗浴洗车、游泳馆等10小类,每类都有对应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全额缴入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绩溪县城管执法局负责人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征收后,与改革前收费标准基本一致,有的还实际有所减少。比如一般每户居民每月用水量约为15吨,按每吨水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0.25元计算,每户月缴费用约3.75元,相比于之前城区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4元的标准,交费有所减少。此外,还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免交政策,确保他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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