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是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引发劳动争议的事项。在企业看来,作为用人单位,对员工调岗降薪是行使人事自主管理权的需要和体现;一些员工认为,所调岗位不符合实际情况,其实是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
用人单位调岗要与劳动者协商,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违背合同约定,单方面调岗。现实是,确实有一些用人单位将调岗降薪等当成变相裁员的手段。
比如因为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所以就有一些用人单位通过变相裁员等方法来达到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目的,比如通过调岗、降薪等方式。有的用人单位变相裁员显得更为“巧妙”而有“技术含量”,如保持薪资待遇不变调换同城内其他区域的工作地点,制定只针对个别职工其他职工又能通过的规章制度,限制个人发展空间等等,职工工作不舒服了,就会主动提出辞职,从而达到变相裁员的目的。
甚至还有很多公司,会找法律专业人士设计变相裁员方法,规避法律风险,让被变相辞退的劳动者只能乖乖接受被辞退的现实。
变相裁员与正式裁员并没什么本质区别,都是为了达到裁员的目的,而变相裁员的用人单位更显狡猾,也更不负责任。
企业单方面不合理调岗降薪或变相裁员是挑衅法律,是对法律与劳动者的“围猎”。这既是对劳动者权益的践踏,也是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关法律的“软抵抗”,变相裁员更是抛弃劳动者后对自身责任的“巧妙化解”与推卸。
如何保护好劳动者权益,需要劳动者能够增强维权意识,对于不合理调岗降薪,不能逆来顺受,也不要一冲动就走人,而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另外,在立法上,还要进一步完善,筑牢保护劳动者的法律屏障,防范变相裁员等乱象钻了法律空子;对于不合理调岗降薪变相裁员等现象,也要加大查处力度,让那些自作聪明变相裁员的用人单位得不偿失,这样才能让他们变得“老实”起来,才不会“花招百出”,他们才会敬畏法律、尊重劳动者。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