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陈雪 陶武 赵永莉) 因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结果被执勤民警查酒驾抓个正着,淮南市凤台县一男子周某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4月28日下午,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法院刑庭借助“云上法庭”互联网庭审系统,运用网络远程庭审方式,对该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因防疫政策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周某无法到院开庭。庭审前,承办法官征求公诉人及被告人同意,决定启用“云上法庭”系统进行线上开庭。书记员提前与被告人周某沟通,耐心讲解网上庭审系统操作流程,确保其顺利与法庭连线。庭审中,周某通过手机视频与法官、公诉人开展实时对话,庭审过程声音清楚,视频图像清晰。法庭顺利完成了身份核实、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通过系统对电子庭审笔录进行阅读并签名确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周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凤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手抓,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积极运用“云上法庭”、远程提讯系统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大线上司法力度,确保疫情期间公平正义不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