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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法院在线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04-21 22:53:46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赵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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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杨雪 赵永莉) 4月20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三庭通过“云上法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隔着屏幕握手言和。

2019年3月22日,原告安徽某建筑公司与被告淮南市某房地产签订一份《外墙保温及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将位于田家庵区某小区33-38号楼外墙保温及外墙真石漆工程发包给原告,并约定承包范围、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等。原告依约进行施工,并按照约定完成承包工作内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经结算,被告应支付金额为560万余元。然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剩余170余万元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淮南市某房地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认定和查清,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都要经过鉴定才能查清事实,鉴定不仅周期长,鉴定费高昂,而且若当事人仍不服,产生后续诉讼不利于矛盾化解。

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及证据材料,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后发现,该案件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借款均认可。鉴于此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调解结案会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和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便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第一步就遇到困难,被告不愿意签收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并从企业长期发展角度出发劝说被告参与庭审。在法官努力劝说下,被告领取了应诉材料,并表达了调解的意愿。

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在线调解。在承办法官深入细致的分析、推已及人、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了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170余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田家庵区法院将继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大涉及营商环境案件的调解力度,以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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