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严翠 赵永莉 特约记者吴传贤)诓骗未成年人吸食的“电子烟”,其实是内含合成大麻素的新型毒品。近日,19岁的被告人沈某因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被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30日被告人沈某通过微信以300元的价格从闫某处购得一瓶10毫升“上头烟”和一瓶2-3毫升“上头烟”。7月12日被告人沈某以270元的价格贩卖给朱某约 3-4 毫升“上头烟”,后通过专线车将“上头烟”从蚌埠运输到淮南给朱某。
2021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沈某在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自己的出租房内容留王某(2005年5月4日出生)、李某(2007年4月21日出生)吸食“上头烟”。根据李某证词,沈某和王某都曾发微信说要送给其一个电子烟,李某信以为真,前往沈某出租屋,与王某共同吸食毒品。事后,被告人沈某还怂恿李某帮其推销“上头烟”。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在出租房内容留他人吸毒,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数罪并罚。因被告人沈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有自首情节,遂从宽判处上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