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杨雪 张勉 赵永莉 特约记者吴传贤) “被告,你一定要在3月25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11000元,否则原告有权按照16000元的总数额对你未付的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听清楚了吧。”隔着电脑屏幕,承办法官对被告尹某说到。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安徽某装饰公司长期与原告田家庵区某卫浴经营部存在业务往来。2019年12月,因欠原告货款, 被告安徽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向原告出具一张欠条,确认欠原告货款15596元,并承诺分期付清上述款项。付款期限届满, 被告安徽某装饰公司并未支付任何一期货款。原告催收无果后将其告上了法庭。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且原被告双方长期存在业务上的往来,有调解的基础,遂积极询问被告欠付货款情况,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经询问,被告愿意向原告支付货款,但由于人在外地,不方便来法庭参加调解,希望原告予以宽限。考虑到尹某人在外地,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原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借助“云上法庭”进行调解,经过核实买卖合同相关事实,各方陈述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在3月25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货款11000元,原告放弃了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在网上“握手言和”,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