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记者 马冰璐)6月12日,记者获悉,司法部近日公布了2021年度十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安徽省报送的《对不明加工物性质鉴定案》成功入选。
2021年,安徽省某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厂区附近有浓烈异味,现场大门紧闭。执法人员将大门打开后发现疑似不明化工生产线,现场堆放大量装满不明液体的铁皮桶、吨桶及空桶,部分空桶上有残缺的危险废物、易燃易爆品等标签。经调查,现场为“三无”小作坊,工厂化工原料无法提供相关环评许可、原料成分说明等资料。
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处负责人介绍,我省此次选报的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中心对不明加工物性质鉴定案中,鉴定人通过现场踏勘,查明涉案现场不明废物具有毒性,判定污染物性质属于危险废物,固废类别为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为管理部门执法提供了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