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网讯:5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安徽省立即开展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摸底排查。
全省排查自建房屋525万余栋
报告显示,截至5月20日,全省共统计自建房屋1147万余栋(其中,城镇101万余栋,农村1046万余栋);已排查自建房屋525万余栋(其中,城镇39万余栋,农村486万余栋);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38597栋(其中,城镇12925栋,农村25672栋);已整改6575栋(其中,城镇1052栋,农村5523栋)。
近年来,安徽省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等工作,着力保障房屋安全。
“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据报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14个督导工作组,至2022年底前,下沉一线,赴各地开展自建房屋安全工作帮扶、指导和检查,压实属地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结合省安委会开展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将自建房屋安全作为重点内容。
将违规建设纳入城市日常监管范畴
根据报告,下一步,安徽省将健全排查机制,层层把关消除隐患。建立“省、市、县、街道、业主”自上而下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指导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自查,乡镇村(街道)、社区、物业排查,县区主管部门核查,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省级主管部门督查。
安徽省将城乡违法违规建设纳入城市日常监管范畴,按照“应检尽检、应查尽查”的原则持续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安徽省将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改造、及时清零。
与此同时,加快自建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工作,探索推进房屋质量安全制度。对达到一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的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探索研究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地解决房屋维修资金来源等问题。探索研究房屋质量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机制。(记者 徐越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