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安徽 > 正文

安徽拟出台工伤保险新政

2022-04-28 18:46:33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江亚萍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财经网讯:4月28日,安徽省人社厅全文公布《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5月28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ahgsbxc@126.com)等方式提出意见。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现统收统支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在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基础上逐步实现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按照规定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由各设区的市分别按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总额和上年度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一定比例上解共同构成。

伤亡事故发生48小时内必须及时报告

在工伤认定时,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长不超过48小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部分特殊情形工伤须提供证明材料

因特殊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法律文书;在抢险救灾中或者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所作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法律文书;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证明材料;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所作的旧伤复发医学鉴定意见。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证明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基本都可以在市里完成

在劳动能力鉴定方面,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工作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继续治疗的确认;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确认;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工伤康复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和确认项目。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工作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再次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再次鉴定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也可报销

除伤残津贴外,工伤保险基金还支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用人单位须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适时调整。生活护理费待遇水平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与治疗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治疗。职工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就近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发生后的5日内报告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并补办有关手续。

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在非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外、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的费用;与治疗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等,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记者  祝亮)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