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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方通报涉疫案件 又有多人被查处

2022-04-07 16:14:42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江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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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网讯:连日来,安徽疫情防控形势再升级,针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全省各地政法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近期,安徽多地警方通报了相关涉疫案件,多人被查处。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名感染者被立案侦查

3月28日,蚌埠市淮上区居民聂某某(男,23岁,后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从省外疫情重点地区返乡后,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未落实相关的疫情防护措施、隐瞒活动轨迹、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社会面传播严重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依法立案侦查。

3月23日,五河县居民王某某(男,27岁,后经诊断无症状感染者)、沈某某(女,26岁,后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夫妻二人从省外疫情重点地区返乡后,两人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未落实相关的疫情防护措施,隐瞒活动轨迹,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社会面传播严重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3月31日,二人已被五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人被行拘

3月25日,阜南县居民郭某从省外返乡时,违反阜阳市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逃避疫情防控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其例行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人员信息登记,回乡后仍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村委会进行报备,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4月1日,阜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4月3日凌晨,于某、姚某涛驾驶大型货车在途经阜南县洪河桥防疫卡口时,拒不执行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强行通过防疫卡点,被卡点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阜南县公安局依法对二人分别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当事人被立案调查

寿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4月4日,寿县炎刘中心卫生院员工李某龙被确诊为新冠阳性感染者。

李某龙,男,24岁,现住寿县寿春镇城南小区。3月26日到凤台县李冲乡期间有停留,回寿县后未按规定向单位报备,未向社区报告,未采取居家隔离措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4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龙立案调查。

逃避核酸检测  一家三口被治安处罚

3月14日,枞阳县白柳镇小岭村村民饶某苗、饶某父子二人,在明知枞阳县疫情防控通告的情况下,返乡前未主动向属地小岭村委会报备,自行驾车从上海市松江区返乡。返乡后饶某苗、饶某故意隐瞒行程,并且在村里通知其家人需要全员做核酸检测时,两人因担心做核酸检测可能被发现异常,均未参加核酸检测。后在工作人员摸排时被发现。后经核酸检测,两人均为阴性,目前已解除居家隔离。

4月1日,枞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饶某苗、饶某治安拘留;饶某苗妻子程某芝帮助饶某苗、饶某隐瞒行程,依法对其治安罚款。(皖公宣 记者 徐越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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