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记者 张发平)近年来,马鞍山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马鞍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公开公正、制度衔接的工作原则,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未发生一例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较好地发挥了临时救助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作用。7月6日,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翟瞿向记者介绍,自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以来,该市始终坚持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不断健全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切实为民生保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2024人次309万元。
2021年,马鞍山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对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新修订的《马鞍山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三条,主要变化内容有以下五点:
逐步取消户籍地申请限制。规定“符合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临时救助条件的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人户分离的家庭和个人分为非本市户籍且在该市长期居住和非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员”。并规定了“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供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的相关材料,或由申请地县级民政部门向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查核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
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办法》第五章整个章节专门阐述备用金制度,规定“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用于乡镇(街道)在紧急情况下,对困难家庭实施救助”、“临时救助备用金由县级民政部门每年按一定比例转移支付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采取按需循环拨付”、“动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实施救助的,救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该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4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精简临时救助的办理程序。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规定“县级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必要申请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可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同时对急难型困难对象开通直接审批程序,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直接审批发放救助金,但须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发挥疫情灾情中救助作用。规定“非长期居住需满足因受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困难群众”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对因受持续性传染病疫情等情况影响和以同一事由重复提出的临时救助申请,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两次临时救助”“对紧急衔接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等其他需要紧急实施临时救助的情形,也可以直接发放现金,但应由受领人及2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
强化社工和慈善力量参与。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民政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专业慈善组织,探索建立救急难互助社或社区(村)慈善基金,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救助资源对接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村)社会救助服务站,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和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畅通救助渠道,对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