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杨雪 赵永莉) 6月11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企业保全案件时,采用灵活多样的查封措施,既避免了企业因查封而陷入困境,又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实现双赢。6月1日,原告李某、陈某等5人与被告安徽某制造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田家庵区法院,在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立即查封被告公司机械设备及产品。
达成协议
6月8日上午8点,执行局干警对该保全案件进行实地查看时,发现被保全人公司员工正在私自转移公司机械设备及产品,遂上前制止,而当员工们听说是法院来查封时,表示不理解,并产生了一定对抗情绪。
“你们不能查封我们的厂子,你们查封了,我们要怎么生产!”
见此情况,执行干警一边稳定员工情绪,一边请求指挥中心支援,待支援干警到达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员工代表至会议室商谈解决方案。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约定设立资金共管账户,货款到账后存入共管账户再协商分配。
“活封”解“死结”
6月10日晚上,执行干警得知被保全人在协议达成后出尔反尔,仍私自转移设备后,迅速反应,制定方案。6月11日上午8点,15名执行干警在法院集合完毕,利用周末时间,前往厂房查封机械设备及产品。
由于被保全人公司主营国际贸易,产品大多出口,为了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保证查封下正常生产经营,订单及时发货,本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执行局干警决定采取“活封”的方式对公司厂房内机械设备及产品进行查封。
“此次我们采取的是‘活封’,意思就是查封后,公司可以继续生产、经营,但是对于查封的机器设备不能隐匿、处置、变卖,对已查封的库存产品,可以正常销售,但是需要向法院报备,并将销售款汇入法院专款专户……”因被保全人法定代表人拒不露面,执行干警通过短信依法对其告知。
历经一天,在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完成了对厂房内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及七千多个成品逐个清点、登记、封存等一系列工作。
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田家庵区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始终贯彻高效、文明、善意理念,采取灵活方式,刚柔并济,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确保涉案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努力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