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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5余吨工业污泥跨省倾倒固镇24人获刑 安徽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2022-06-02 12:01:49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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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记者 雷强) 2022年6月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安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白皮书。记者获悉,2021年安徽法院全年共受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1081件,审结1025件,判处罪犯1867人。

据了解,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蓝湿牛皮、成品牛皮革。法定代表人马某剑、污水处理负责人高某更改污水处理工艺,将在皮革鞣制过程中含铬废水排入污水综合处理池,致池内污泥含有重金属铬。2017年下半年至2019年10月,被告人马某剑、高某违反国家规定,将含重金属铬的污泥交由无处置资质的被告人刘某处置。刘某、刘某功等人将上述污泥从江苏泗洪县运至安徽固镇县进行非法倾倒、掩埋,共计5825余吨,致使当地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固镇县人民检察院以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及马某剑等24人犯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固镇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被告人马某剑等24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泗洪某皮革有限公司罚金500万元;判处被告人马某剑等24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禁止被告人刘某亮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排污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有关的经营活动。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剑等人不服,提起上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安徽法院重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全年共受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1081件,审结1025件,判处罪犯1867人。其中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446件,判处罪犯684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审结超标排放,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案件84件,判处罪犯163人,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自然资源案件495件,判处罪犯1020人,严守资源利用上限。马某剑等人将泗洪某皮革公司产生的含重金属铬的污泥交由无处置资质的刘某处置,刘某等人将5825余吨工业污泥从江苏跨省运输至固镇县倾倒,蚌埠中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马某剑等24人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判处被告单位罚金500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并适用“从业禁止”规定,防止被告人在缓刑期内再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保障环境民事权益,促进环境修复资源利用。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全年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5145件,审结13890件,涉案金额52.36亿元。其中审结大气污染等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79件,涉案金额0.31亿元;审结矿业权、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等与资源相关的物权纠纷案件9982件,涉案金额20.16亿元;审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供用电水气热力、农村承包等与资源相关的合同纠纷案件3829件,涉案金额31.89亿元。徐某章私建绿化管道,将地下污水井中的污水抽出进行浇灌,因操作不当,导致污水倒灌入小区自来水管网,造成500余商户、千余名业主使用的自来水被污染,百余名居民出现腹泻、呕吐、皮肤过敏等症状,淮南中院判决徐某章等支付赔偿款148万余元,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公共饮水安全。

强化行政审判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注重环境行政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和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750件,审结1443件。其中审结环境保护行政案件78件,土地、林业、地矿等资源类行政案件910件,其他行政案件455件。马鞍山某宝石公司越界开采国家矿产资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965万余元并处罚款58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越界采矿行为施以行政处罚决定,对促进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具有积极作用。

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力度,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保障社会组织环境公益诉权,支持检察公益诉讼,提升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水平。全年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7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36件,其中审结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6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9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杨某功等人私挖“甘塘湾”国家级重点防护公益林,导致原有林地生态服务功能丧失,景观连续性和整体性下降,生物多样性丧失,安庆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功等7人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评估费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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