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朱于斌 吴庆国 记者曹开发)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宣城市旌德县于2021年11月19日出台《旌德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明确对危险性较大、整改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制度》明确,被督办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管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管控的第一责任人。被督办单位收到挂牌督办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组织实施整改,防范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报挂牌督办单位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应向挂牌督办单位申请验收。挂牌督办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现场审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终止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的,由挂牌督办单位依法下达整改指令,并提出处理意见。
《制度》指出,县级有关部门应及时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经分析评估确定需要实施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挂牌督办的单位应下发督办通知,并明确隐患情况、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整改要求,以及督办人员、整改情况上报时限、验收销号等督办要求。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的,应向挂牌督办单位提出延期完成整改申请,挂牌督办单位应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对未完成整改且又不提交延期申请的,由挂牌督办单位负责人约谈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关闭,以防止事故发生。
《制度》确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督促的原则,县安委会负责全县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挂牌督办单位应当督促被督办单位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被督办单位应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期间,应当管控安全风险,在情况紧急时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视情逐级上报当地和上级政府。
《制度》强调,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行政问责制,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企业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