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周明助记者曹开发) 日前,因在投标过程提供虚假业绩,浙江某建设公司受到了安徽省绩溪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处罚。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4.171万元,并被纳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绩溪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
2021年8月3日,绩溪县交通运输局收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S346荆白路灾毁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问题的函,称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某建设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存疑,其提供的G205葛坞至茶籽岭段公路工程业绩经核查不存在,要求其澄清。但浙江某建设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评标委员会遂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否决投标处理。
收函后,绩溪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对该公司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立案,并指派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开展调查。经查,浙江某建设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G205葛坞至茶籽岭段公路工程业绩的确不存在,其在S346荆白路灾毁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未中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违法行为有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移送函、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材料、黄山市交通运输局核查回复函等证实。
绩溪县交运局表示,该公司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未中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一定比例计算罚款,决定对其处以14.171万元处罚,并纳入黑名单,一年内限制其参与本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及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