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同等保护、全程保护”的理念为指引,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指导方针,以打造“蓝朋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为抓手,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动员社会化力量,探索建立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帮扶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化预防帮教工作水平,已建成法治教育基地14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7个,实现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全覆盖,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志愿劳动服务平台。联合公安、教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与团市委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亲职教育等方面形成广泛合作。
接下来,该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探索更多形式的普法,正在制作的“蓝朋友”树洞信箱很快将在市区部分学校投放。通过投放树洞信箱,以便深度了解孩子们的法治疑问,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工作,同时也增加了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渠道,更好地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