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袁小蕾 记者 曹开发) 近日,广德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对他人多次盗窃又进行诈骗的案件,以盗窃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27日晚,被告人姚某登录被害人杨某QQ账号(两人系朋友关系),后利用该账号已绑定杨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之机,通过QQ转账方式,盗窃杨某人民币2000元。后又分别于10月29日和10月31日,两次通过复制办理杨某手机号码登录杨某支付宝账户,后使用支付宝提现、QQ转账等方式,盗窃杨某人民币13000元、280元,三次共计盗窃被害人杨某人民币15280元。
2020年3月2日14时许,被告人姚某又捏造其爷爷即将过生日办酒席的虚假事实,在广德市柏垫镇凤桥街道某超市内,骗取被害人汤某提供中华牌硬壳香烟十五条、口子窖酒五年型白酒五箱、养胃多牛奶二箱、芒果汁饮料二箱和台布二袋,并于当日将骗取的上述烟酒变卖。经鉴定,涉案香烟价值共计人民币6750元,涉案白酒价值共计人民币2700元。
2020年3月20日,被告人姚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赔偿了两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姚某一人犯有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最好设置密码,以免不小心被犯罪分子盗取,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在经营超市或其他店铺时,最好在店铺内安装监控,以便对消费者起到警示作用,有效制止一些违法不道德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