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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理法交融促被执行人及时给付工资款

2021-04-20 11:42:36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曹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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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刘俊峰 记 者曹开发)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逃避执行是被执行人惯用的伎俩。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执行干警积极把提升案件执行效果作为学习教育成果转化重要内容,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另一方面加大说服教育力度,情理法交融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日前,通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教育,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工资给付义务。

申请执行人储某与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两个案件,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以及宣州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某商贸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商贸公司立即给付工资款25200元并承担执行费。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法院总对总财产查控系统,查询某商贸公司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情况,均未能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秦某传唤到法院。秦某辩称储某并非其公司员工,不应支付相关工资款,执行干警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阐明该两案的法律文书均已经生效,如果对生效法律文书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是不影响本案执行。秦某又以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为由,企图推诿拒付。执行干警再次义正严词地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若其不能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法律的威严,秦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解决问题。后经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储某考虑到某商贸公司的实际经营困难,同意放弃部分工资款,愿意以2万元一次性结案。秦某当场向储某转账支付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双方矛盾予以化解,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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