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王昕 魏小雨 赵永莉)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小小锦旗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满意度。11月17日,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杨某将手中的锦旗送到了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孔店法庭熊庭长手中,对法院干警公正、高效的办案表示深切的感谢和由衷的称赞。
2017年8月原告汪某受被告杨某雇佣,在其经营的有机肥料厂从事货车驾驶员的工作,约定工资每月5000元,后因杨某不能及时发放工资,汪某便提出辞职,并要求杨某结清工资,杨某以种种理由拒付。气愤不已的汪某便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支付拖欠的工资17000元。
庭审中,熊法官依次听取了双方对各自观点的陈述和辩解。杨某称,确实尚欠汪某17000元的工资,但其并非故意克扣汪某工资,而是因为汪某扣押了其车辆的钥匙,导致杨某的有机肥料厂无法正常经营,造成停运损失,汪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熊庭长为了及时化解矛盾,庭后,又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杨某拖欠工资固然不对,但汪某也不能采取私自扣押车钥匙的方式索要工资,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杨某也应考虑劳动者的不易,拖欠劳动报酬理应承担法律后果,希望你们双方换位思考,设身处地考虑一下对方的难处。”在法官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场支付了汪某7000元工资款,并不再追究因汪某扣押车钥匙造成的停运损失,双方不再有其他任何纠纷。
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满意的走出了法庭的大门。这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熊庭长沙哑的嗓音略显疲惫,他揉了揉僵硬的脖子,说:“这虽然是一个案件但实际上解决了两个矛盾,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圆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