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地市 > 淮南 > 淮南新闻 > 正文

酒后滋事暴力袭警,男子获刑十个月

2021-07-21 01:01:11 来源:安徽财经网   编辑: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严翠 权成良 赵永莉) 近日,淮南市寿县法院审结一起袭警案,被告人李某酒后滋事,暴力袭击人民警察,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该案是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后,寿县法院审结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2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在寿县寿春镇名人国际KTV内酒后滋事,KTV工作人员报警后,新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李某、张某传唤至新城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新城派出所办案区人身安全检查室内,辅警周某等配合民警唐某对李某和张某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时,李某拒不配合检查,多次对警察进行辱骂、推搡,在被警告后,李某仍试图攻击民警唐某、辅警周某,被在场人员拉开后,李某脱去外套,用拳头击打周某的头部数次,致周某头部受伤。经鉴定,周某头部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袭警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寿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