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严翠 权成良 赵永莉) 近日,淮南市寿县法院审结一起袭警案,被告人李某酒后滋事,暴力袭击人民警察,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该案是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后,寿县法院审结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2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在寿县寿春镇名人国际KTV内酒后滋事,KTV工作人员报警后,新城派出所民警依法将李某、张某传唤至新城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新城派出所办案区人身安全检查室内,辅警周某等配合民警唐某对李某和张某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时,李某拒不配合检查,多次对警察进行辱骂、推搡,在被警告后,李某仍试图攻击民警唐某、辅警周某,被在场人员拉开后,李某脱去外套,用拳头击打周某的头部数次,致周某头部受伤。经鉴定,周某头部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袭警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寿县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