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杨雪 赵永莉)“真的太谢谢杨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签署调解书让我少跑一趟路,不然我来回奔波花费的成本太大了”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律师隔着屏幕向承办法院杨勇说道。
2020年12月23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某保险经纪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其两间写字楼出租给被告,并约定房屋租金、租赁期限和支付方式,后因房屋消防设备等问题双方发生争议,被告某保险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承租房屋。原告王某认为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擅自交还钥匙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起诉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第一期房屋租金29672元。
经过法庭庭审后,双方表示愿意调解,但在租金支付金额上,双方互不相让。承办法官杨勇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积极与原、被告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合意。
“我们这边同意调解,认可调解方案,但我现在人在外地,没办法签字”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刘律师说道。考虑到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来自外地,本着方便当事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原则,杨勇法官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使用“云上法庭”将调解协议书推送给被告签字确认,并将民事调解书并及时邮寄送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田家庵区法院不断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党史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通过借助现代化信息化技术,“云上法庭”的使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