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岳敬平 王猛 记者 吴传贤)1月22日晚,凤台县体育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男子彭某酒后驾车连撞两车。经抽血送检鉴定,彭某体内血夜酒精含量达204.62毫克,属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1年1月22日21时许,正在值班的淮南市凤台县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黄衢接到指令,在凤台县体育场附近有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涉嫌饮酒驾车。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经对彭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每100毫升血夜酒精含量204毫克,属醉酒驾车。民警将彭某带至凤台县人民医院抽血,送交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
通过询问得知,男子彭某是一名厨师,家住凤台县桂集镇。当晚和几个朋友在县城吃饭喝了约半斤白酒,吃完晚饭后,彭某驾驶皖DLC88*小型轿车往家赶,刚上路不久碰到一辆出租车,随后继续行驶又碰到一辆大货车,在连碰两辆车后,被执勤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