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庐江公安以落实刑事案件办案责任制为核心,深化主办侦查员制度建设,通过遴选准入把关、积分制管理、“大刑侦”模式保障,不断提升侦查办案能力质效。2021年,刑侦工作呈现“四升三降”良好态势,即刑事破案、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侦破“盗抢骗”案件同比上升10.98%、23.56%、80.9%、18.36%;刑事发案、电诈警情、黄赌刑案同比下降8.08%、17.3%、44.25%。2018年侦破的“庐江警方侦破中学生被诈骗案”被评为“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公安执法领域十大公共影响力案例”,2020年安徽省首例判决案件“张某‘网络刷单’类非法经营案”,被合肥市公安局评为“教科书式”案例。
一、严把遴选准入关。注重主办侦查员应当具备的政治条件,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结合庐江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和民警“第二档案”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民警德、能、勤、绩等基本素质考核和信息调度,对综合评价称职以下的,不得遴选为主办侦查员,对因执法错误引起国家赔偿、主观过错出现责任事故、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主办侦查员,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强化从执法业务数据、突出案事件处理、社会治理等日常执法勤务中发现表现突出的培树对象,坚持以业绩说话,提高主办侦查员的遴选公信力。对工作业绩突出、个人成长较快、具备较强刑侦业务综合能力和培养前途的刑侦民警,及时启动遴选程序,纳入主办侦查员队伍。
二、积分制考核管理。为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加强主办侦查员管理,有效发挥考核制度在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中的杠杆作用,激发侦查员侦办案件的动力与活力,庐江县局建立主办侦查员积分制考核评价体系。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便于操作原则,根据主办侦查员侦办案件数量、办案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执法过错等方面情况,结合县局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一案一表、一案一评,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主办侦查员进行积分制考评,考评结果记入执法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注重效果运用,对实绩突出的主办侦查员,按照《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表彰奖励条令》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在记功授奖、优秀公务员评选时优先考虑。
三、“大刑侦”模式保障。2019年县局成立侦查指挥分中心,推行侦查打击一体化工作格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加强侦查警力供给力,侦查指挥分中心统筹调度,根据刑事案件性质及侦办难易程度,推行“一主多分”“所队捆绑”工作机制,即确定一名主办侦查员主办案件,负责研究制定侦查破案方案、案件侦破和案件办理综合协调工作,对重大或疑难案件提请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主办侦查员对侦办工作全程负责,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从业务警种、派出所抽调业务精英、办案能手为侦查员,分类承担案件侦办工作。“一主多分”、“所队捆绑”侦查机制的运行,扁平化指挥、全警化参与、合成化作战,专业化运行、信息化支撑的一体化“大刑侦”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有力保障了主办侦查员制度的健康运行。
通过主办侦查员制度建设,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打掉“以王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许联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以罗蔡丽为首的套路贷诈骗团伙案”等多个组织性团伙性犯罪,以冯秀梅为首的套路贷诈骗团伙案、持刀抢劫女出租车等案件的侦破,群众反响强烈。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以来,一名一级主办侦查员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三名一级主办侦查员被评为合肥市公安局“十佳刑警”,多名二级主办侦查员获市局嘉奖。
( 赵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