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 “是我心存侥幸,一时糊涂犯下错误,希望能对我从轻处罚...”
“我对不起妻子和孩子,以后再也不会了...”
“怪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晚上没有事,现在非常后悔...”
近日,由合肥市肥东县公安局立案侦办的数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被肥东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移交给肥东县公安局集中执行,他们将面对高墙囹圄,终是悔不当初。
2021年4月16日21时许,徐某酒后驾驶私家车行驶在肥东城区某路口时与邓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两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60.8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3倍多,经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5月2日22时许,张某飞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肥东县元店路安乐社区某路段处,与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鉴定,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64.7mg/100mL,经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2021年4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肥东县镇西路某路口时,与道路中间的行人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经鉴定,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3.5mg/100mL。经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在这些酒驾醉驾案件办理中,各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醉酒驾车的行为均表示十分后悔,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法律规定必须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判处一至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在此,肥东公安郑重提示:“酒驾”害人害己,不要心存侥幸。肥东公安将对酒驾、醉驾采取“全覆盖、零容忍、严处罚”的处罚措施,对那些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均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你的酒驾行为不仅仅是给你自己的人生抹上污点,更重要的是可能影响到你的子女,你的孩子在高考、参军、报考公务员时,父母家庭状况也是政审的重要部分,如果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父母,请你自觉拒绝酒驾,算好“责任账、经济账、家庭账”,同时也要监督身边的亲朋好友切实做到不酒后驾车,人人争当“拒绝酒驾、安全出行”的践行者和号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