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谷亚男) 2月24日,合肥市肥西法院法警大队对一起妨碍法庭秩序,干扰民事诉讼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上午九点,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结束后,书记员引导被告倪某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没想到倪某不仅拒不签字,还出言辱骂书记员。此时书记员依然对其耐心劝导,并告知倪某,庭审笔录是法庭审理全部活动的记录,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倪某仍情绪激动,不听劝说,开始破坏法庭内的财物,还扬言要把书记员扔到河里。
巡逻法警发现庭内有争吵,立即进入法庭了解情况,将倪某带离法庭,严正告知倪某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训诫。随后,倪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当即向书记员道歉,并写下悔过书,取得了书记员的谅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法庭是庄严肃穆之地,司法权威,不容侵犯。对于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当事人来到法院,就是希望通过法院的调解和审理把问题说清楚、讲明白、解决好。只有维护好法庭秩序,才能确保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而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此提醒广大当事人,在合法表达诉求的同时,遵守法庭秩序,配合法官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纠纷,共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