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深化交流合作,构建长三角区域重点领域信用联动监管机制。
一是联合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通过推动执行查控“一网通办”、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等,探索推进“执行一件事”改革试点。
二是联合签署《长三角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合作备忘录》,提出在3至5年内基本建成长三角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合作示范区,优化航运营商环境。
三是联合印发《长三角旅行社综合信用评价指引(2021版)》,将区域旅行社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5级以及作为非正常经营的“特殊管理”类,并提出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服务的建议。
四是联合公布2021年度查处的12例食品安全领域联合惩戒典型案例,突出违法惩戒和震慑警示作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联合制定《长三角药品安全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强化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异议处理和修复结果互认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