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临泉县人大办公室原副主任科员庞峰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被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
2019年8月,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某检察官主动记录报告临泉县人大办公室原副主任科员庞峰,于2019年3月24日来到其家中希望其在办理周某某案件时予以关照,该检察官未应允。庞峰离开后,该检察官在客厅内发现庞峰所送现金人民币10万元和贵州茅台酒一箱,遂向院领导进行了报告,后将以上钱物退还给庞峰。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行贿线索移交至临泉县监察委员会。目前,庞峰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