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安徽 > 正文

下月起安徽省将试行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1-06-30 09:38:59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杨蕊   
凡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于市场星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或者掌中安徽”,违者本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讯(记者 唐朝)6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原本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并自2021年7月起在沪、浙、皖等七地先期试点。新政出台后得到了广泛关注,而在新政落地后将对土地市场和房价产生何种影响则在社会各界引发了热议。

7月起安徽省将先行试点新政

《通知》明确,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自2021年7月1日起,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7省(区、市)将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表示,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土地出让金收入仍归地方所有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实施后,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收入征管体制将实现全面的集中化以及信息的双向透明,为整顿“土地财政”迈出至关重要的第一步,也能够确保中央全面且实时掌握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信息。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78008亿元,同比增长25.5%。同期,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1383万亿元,占前四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占全国税收的32%。

与此同时,新政出台后也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网上也展开了不少观点不一的讨论:有人说土地财政的历史终结了;有人则认为这意味着房产税的出台被排上了日程……

合肥市一名房地产从业人员向记者表示,在试点工作开始后,地方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改由税务征收,并不改变资金分配格局,税务部门征收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还是归地方,暂时没有调整。

新政出台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

为何出台将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政策?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院长郭红兵认为,这是“十四五”规划中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这样的政策,一方面可以做好统筹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做好土地出让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更有利于将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与乡村振兴上。”郭红兵说道。

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后,按照规定要将土地出让金限时到账,但实际上拖欠出让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郭红兵表示,新政的直接作用将体现在提高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效率上,未来或将杜绝开发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现象。“新政同样也可以规范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金上的使用程序,这是征收与使用规范化的改革。”郭红兵说道。

也有业内专家表示,在土地出让金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征收的流程会非常严格且规范,交易情况的信息透明度会大大提高,税务部门的监管也会到位。

而对于很多人关心的房价问题,郭红兵则认为新政的出台不会对房价产生直接影响。郭红兵表示,该项新政属于政府行政手段的改革,并未改变市场预期,房价最重要的还是受供求关系影响,而土地出让金征收改革没有涉及到供求关系的变化。

分享到:

安徽财经网手机版

市场星报公众微信

市场星报微博

掌中安徽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