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刘红丽、毕学娟等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规范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 》。课后服务可以设置哪些课程?时长方面有什么要求?如何收费?日前,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的答复函中获悉,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同时,省教育厅对不同阶段课后服务活动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
省人大代表黄群英提出,小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接孩子时间不一致,可由学校统一安排这部分孩子自习或体育活动,学校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省教育厅于2018年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同时明确: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省教育厅指导学校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形式。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两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高中阶段课后服务的内容以学法指导、课外阅读、社团活动和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缺补差为主。
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课后服务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省教育厅明确,课后服务是学校主动实施、社会积极参与、家长自愿接受的公益性、普惠性的服务行为。
2018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联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要求各地从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出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启动工作方案,及时启动课后服务,切实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管理,落实课后服务的保障措施。尤其是要注重落实课后服务经费。指导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要求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开展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继续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教育与物价、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对社会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查,探索公布符合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目录。要求各地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督导、检查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违规发放补贴。各地人社、财政部门负责核定绩效工资总量。
记者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