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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超市特殊食品混放销售被罚5000元

2021-07-06 14:41:04 来源:市场星报   编辑:王玮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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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讯(杨发苗 杜艳 记者 王玮伟) 7月6日,记者获悉,合肥蜀山区一超市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预包装食品混放销售,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00元。

日前,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超市例行检查时,发现超市货架上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与普通预包装食品混放在一起,且未有明显标识,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20日之后,当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超市“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超市并未整改,执法人员遂立案查处。近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超市立即整改,并罚款5000元。目前,该超市对特殊食品设立专区专柜,并在醒目位置张贴食品经营承诺书和特殊食品选购提示单,主动接受处罚。

据合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戴少华介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把特殊人群食用的食品叫做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吃的婴幼儿奶粉,另外还包括有特殊医学用途的配方食品,管理非常严格。今年上半年,该局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药店、母婴店、商超为重点治理对象,重点检查相关经营单位是否超范围经营特殊食品,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是否对保健食品进行疾病预防、治疗宣传,销售的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注册备案一致。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46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1256家次,责令改正20户,立案查处1起。

下一步,合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食品将及时采取责令下架、封存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还将及时指导经营单位按要求设立特殊食品专区或专柜、张贴警示用语和消费提示,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真正让特殊食品享受“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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